晋江市教育局文件
晋教执〔20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11〕6号),切实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驾驶行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承担起学校校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真正把校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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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全管理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评体系。扎扎实实地把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引发的学校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二、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1扎实做好校车摸排、登记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立即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要拉网式地对每一所学校、每一辆校车,特别是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自备、租用运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校逐车登记造册,建立“一车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详细掌握各学校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车辆保险、责任书签订、校车登记标识办理、驾驶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路线、使用性质等基本情况。要进行一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要对每一辆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对检测不合格,不符合校车安全的,该维修的维修,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要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一次驾驶校车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予以辞退。各单位(基层小学、幼儿园以教委育为单各单位(基层小学、幼儿园以教委各单位位汇总)要如实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基本情况登记表》,于位汇总)要如实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基本情况登记表》,于》,日前报教育局执法检查科。2011年5月8日前报教育局执法检查科。2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上学、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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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学回家、返校乘车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专门档案,及时掌握学生乘车情况。要广泛发动师生及家长举报“黑校车”和其他非法营运行为,对发现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或非法营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