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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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艾普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艾普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事档案的管理职责就是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c、负责艾普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d、负责艾普集团各中心、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e、负责艾普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的所有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f、负责对各子、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第五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第六条: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部门经理级以下的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正本,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b、自传材料(包括艾普集团职位申请表);c、鉴定、考核、考察材料;d、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e、奖励及处分材料;f、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g、劳动合同、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h、目标责任书、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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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第八条:人事档案副本,是人事档案正本中主要材料的复制件。由正本中的以下主要材料构成:a、近期履历材料;b、主要鉴定、考核材料;c、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d、奖励及处分材料;e、任免呈报(审批)表;f、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其他类别如有重复的重要材料,也可归入副本。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九条: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HR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并每10个档案做一个小标记、50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