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统控制中心组成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实现用户或移动体在陆地、海上、空中的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主要包括话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业务类型。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组建卫星移动通信网络设施,所提供的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跨境卫星移动通信业务(通信的一端在境外)时,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转接。提供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2.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是指利用由固定卫星地球站和静止或非静止卫星组成的卫星固定通信系统向用户提供的点对点国际传输通道、通信专线出租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有永久连接和半永久连接两种类型。提供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应用的地球站设备分别设在境内和境外,并且可以由最终用户租
f用或购买。卫星国际专线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卫星通信网络设施。(四)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数据通信业务是通过因特网、帧中继、ATM、X25分组交换网、DDN等网络提供的各类数据传送业务。根据管理的需要,数据通信业务分为两类。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包括: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
1.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是指利用IP技术,将用户产生的IP数据包从源网络或主机向目标网络或主机传送的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因特网骨干网络和因特网国际出入口,无国际或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不得建设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必须租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经营者可以为因特网接入服务商提供接入,也可以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提供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利用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可以建设用户驻地网、有线接入网、城域网等网络设施。基于因特网的国际会议电视和图像服务业务、国际闭合用户群的数据业务属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
f2.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是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地区之间,通过帧中继和ATM等网络向用户提供永久虚电路(PVC)连接,以及利用国际线路或国际专线提供的数据或图像传送业务。利用国际专线提供的国际会议电视业务和国际闭合用户群的数据业务属于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国际帧中继和ATM等业务网络,无国际通信设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