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查摸底的范围。
f2、原民办教师原民办教师是指1986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登记在册,主要在农村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生活待遇上享受所在地同等劳动力工分报酬(或责任田),并领取民办教师补助,不列入国家教师编制的人员。本次摸底调查的对象是历次清理整顿中被辞退和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含已故)。因违法、违纪行为被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辞退后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重新就业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买断”人员不列入本次调查摸底的范围。二、调查内容1、在岗代课教师基本情况;2、已辞退代课教师的基本情况;3、已辞退原民办教师的基本情况;4、退养原民办教师的基本情况;5、产生代课教师问题的主要原因;6、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三、有关要求1、代课教师问题、原民办教师问题情况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各市(州)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和指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扎实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各项数据和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2、调查摸底结束后,要针对调查表所列项目,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写出调查摸底报告,并于6月15日前将调查表、调查摸底报告(含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冯臻;联系电话:84715485(兼传真)。附件:1、在岗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2、已辞退代课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3、已辞退原民办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4、退养原民办教师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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