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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五星级酒店及城市综合体项目投资合同
甲方:贵州省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县长
乙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大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决策,按照“毕节”城市规划
的整体要求,甲方决定在新区新建城市综合体项目(含五星级
酒店)。乙方经实地考察,有意投资该城市综合体项目建设,并
通过参与甲方按程序组织的竞争性谈判,在公开、公平、公正的
竞争中胜出,依法取得该项目的投资权。据此,双方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自愿互利、平等协商、诚实
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县金龙新区五星级酒店及城市综合体投资
项目。
12投资规模:总投资35亿元人民币以上。
13项目建设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比选确定方案建设商务
五星级酒店及高档城市综合体项目,总建设用地净地105亩左
右(以红线图实测)。其中酒店建设用地约50亩,酒店建筑面
积30000平方米以上(含配套设施用房),楼高90米以上,酒
店客房数量200间以上;城市综合体建设用地约55亩,建设内
容包括大型购物商场、时尚商业步行街、生活家居广场、五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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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影院、高端KTV会所及高档商务公寓等。14项目建设期:五星级酒店自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
日起30个月有效工期内建成并投入运营,绝对工期最迟不超过3年;城市综合体项目最迟不超过5年建成。
15项目投资方式:乙方独立投资经营,甲方按约定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第二条项目用地21项目地点:县新区迎宾大道北侧、九驿大道东侧地块(具体以规划红线图双方签章为准,用地规划红线图作为合同附件附后)。22用地规划:项目总规划用地105亩左右(以红线图为准实测确定),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不高于48。具体规划设计方案以甲方批准为准,出让期限为50年。23项目用地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支付项目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户名:县财政局综合股,账号:52001696236050002376)。24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4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用地的拆迁工作,并将项目用地、酒店用地及综合体用地交付给乙方平场施工。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按公开出让方式及法定程序出让项目用地,乙方按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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