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这说明,上市公司若发生连续亏损,则意味着公司陷入了财务困境,公司有可能随之走向破产,或者被兼并、重组。由于公司连续亏损蕴含着较大的风险,中国证监会和深沪两地证券交易所出台了一系列制度用于警示和防范风险:1、ST制度制度。自1998年3月16日起,我国证券市场开始推行ST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
f《关于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股票特别处理方式的通知》“特别处理”的内容包括:于特别,处理的股票前加“ST”SPECIALTREATMENT的缩写标记;公司股票每日涨跌幅限制为5%;指定报刊应另设专栏刊登特别处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视为财务状况异常: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3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5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6经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除了财务状况异常,其他状况异常规定如下:1由于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导致上市公司主要经营设施遭受损失,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中止,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的;2公司涉及负有赔偿责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赔偿金额累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0%的;3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4公司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对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产的;(6)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的;(7)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而公司相应债权未能计提足额坏帐准备,公司面临重大财务风险的;8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为状况异常的其他情形。2、PT制度制度。1999年,深沪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特别转让(PT)制度,即当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股票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特别转让服务。3、退市制度退市制度。2001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退市制度
f实施办法》,给予P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