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项目
(1)罚没物品变价或拍卖收入如数上缴财政的。
(2)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
(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4)药品生产企业在销售自产创新药后,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
(5)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6)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7)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缴纳增值税。
(8)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9)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
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0)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
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或者接受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四、视同销售行为
①请他人代销和销售代销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就交税。若均未收到,则180天。
二、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代销手续费单独开票的,应按“服务业”税目6的税率征收。
②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货物移送时,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③视同销售货物的主要行为:
货物来源
货物去向
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自产或委托加工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
外购
用于投资、分配、无偿赠送时视同销售★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只能作进项税额转出。
④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以公
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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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六、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承包人以发包人(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的,以该发包
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境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