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如必需变动
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
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
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
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
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
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
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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