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或安全环保事故使公司受到政府处罚的,其罚款由责任部门承担,安环办承担连带责任,并对主管领导和安环办主任处以500元罚款,安全主管人员处以200元罚款;734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如实告知员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应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735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736上述个人罚款由安环办通知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各分、子公司的罚款由安环办通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74公司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公司安全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给予50100元罚款,由安环办通知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则
f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总经理(签名):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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