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行政人事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总工、财务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1、合同承办人或合同造价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工程部初审,再按流
程送审;2、特殊重大合同,合同造价部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
会审意见,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继续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4、行政人事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二、评审内容1、行政需评审重点:
A、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B、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C、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D、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
f(1)、明确付款方式(2)、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3)、原则上以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如特殊情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3、项目部需评审重点(1)、确定劳务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3)、明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处罚办法(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