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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法律解读来源:20141030宣讲家
焦敏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核心提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报告人从法律专业角度,结合切身的从业经验,系统、全面地为我们分析了公报中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以及牵涉其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第一部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提出总目标的同时,指出了支撑总目标实现的五大体系,分别是: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大体系完全符合法理要求,全面体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治国的方针,使得总目标既高瞻远瞩,又切合实际。
会议着重提出了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
f公报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三、总目标和六项重大任务的关系:总目标和六项重大任务是一脉相承的,是目标和怎样才能达到目标的关系,具体体现在:
(一)社会主义法治和党的领导是一致的
1总目标中提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2重大任务中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3两者的关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领导以实现法治国家,这是目标;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经途径,这体现在:
一是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是本次会议的一个亮点。依法执政的主体是党,新的表述说明,党本身也要受到约束,党纪党规也是依法治国的一部分,任何人不能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权力。
同时,党的领导要依法进行还体现在本次会议要求“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会议还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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