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会
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文件市海淀区
海防安字〔2010〕29号
北京市海淀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淀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相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全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试点推广会精神,确保全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活动取得实效,区防火委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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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北京市海淀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达标验收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全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试点推广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不断提升全区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高祥阳任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王宏、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朱文才为副组长,区防火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由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李云浩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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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全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和考评。三、工作目标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活动为载体,以“推行社会单位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打造平安海淀精品工程”为目标,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