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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的心理成因
作者:曾倩林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8年第01期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暴力”逐渐成为一个不可忽略的话题。本文从网民心理视角出发,采用文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多层次解读网络暴力的成因,从而遏制网络暴力的发生。
网络暴力的现状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网络提供了一个平台,给予了人们较大的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但有些人往往在对事情没有准确清晰的认识和了解时,仅凭个人的主观判断,就发表抨击言论,甚至是谩骂,乃至人身攻击。在笔者所发放的关于网络暴力的调查问卷中,有3194的人认为网民发表评论时很容易受到他人言论煽动,发表出较为主观的看法。
网络暴力心理成因
1个体层面
(1)网民去个性化的心理特征
去个性化是指群体中个人丧失其同一性和责任感的一种现象,导致个人做出在正常单独条件下不会做的事情。网络的虚拟性与匿名性为网民提供了去个性化的环境。网络的匿名性使网民犹如戴上了一副面具,发表伤害他人的言论而不担心被发现。同时,网民个体隐匿在“网民”这一大群体之中,认为自己作为群体中的一员,责任只会落在群体身上,法不责众的心理由此滋生。
(2)法不责众心理,法治意识的缺失
一方面,在网络暴力中,易出现跟风式的群体行为,这时就会产生观念上的变化,即当问题出现,需要有人为此负责时,有限的责任将由整个群体中的所有成员分担,这样,每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会大大减少。另一方面,当今部分网民缺乏规则意识,缺失法律观念,轻视、漠视甚至违反网络环境下网民应该遵守的规则,缺乏维护网络文明的义务意识,也是网络暴力出现的重要原因。由于网民法治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名誉权、隐私权对于人的重要性,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3)对现实的不满,现实中的话语权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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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在现实中积聚了不满,就会更容易接受、转述批评的言论来满足自己隐含的泄愤欲望。因此,网络上负面的消息更能得到广泛的流传,并在流传过程中受到越来越严厉、尖刻的批评。部分人通过网络暴力达到宣泄不满的目的,获得宣泄愤怒的快感,
话语权是由受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表达自由而引申出的一种公民的基本权利,意味着公民享有表达的权利和作为信息传播主体的对社会舆论的影响、控制权利。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传播条件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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