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编号:佳隆销2010租字第号
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佳隆国际大厦租赁合同
出租位置21层整层承租方
1
f2010年09月26日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0年09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隆国际大厦租赁部签订:
出租人: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
邮政编码:100125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8280305
企业资质证书号:建开企【2006】【599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朝阳公园支行

号:110906762310801
法定代表人:霍孝谦
联系电话:01065398072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2
f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号:
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租赁用途
11租赁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19号佳隆国际大厦的(下称“大厦”)(21层整层),其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图》(下称为“租赁房屋”)。
1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42284平方米。13租赁房屋用途办公。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36个月起租日期:2010年11月01日。终止日期:2013年10月31日。第三条租赁房屋的交付出租人应于2010年11月01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租赁房屋交付时,由出租人及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与承租人的授权代表进行现场交验,并签署“房屋交验清单”。第四条免租期及装修期41免租期:出租人同意给予三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内免交租金,但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按照《佳隆国际大厦物业服务公约》的约定,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
3
f缴纳。具体免租期如下:1自2011年10月0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止;2自2012年10月01日至2012年10月31日止;3自2013年10月0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止。42装修期:出租人同意给予三个月的装修期。装修期内免交租金,但物业管理费及其
他费用按照《佳隆国际大厦物业服务公约》的约定,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装修期限:自2010年11月01日至2011年01月31日止。第五条租金
51租金:租金按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并收取(不包含物业管理费)。52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为15208元平方米月;不足整月的部分,租金标准为人民币500元平方米日。53租金按每一个月支付一次承租人应在上月的二十五日当日或之前支付下期租金。54第一期租金(自2011年02月01日至2011年02月28日)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