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民主法治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了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而这无疑为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现实的手段。各地区各部门在社会服务与管理中应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权益,依法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如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法治建设?怎样以法治来保障社会管理?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强化法治观念,夯实服务社会管理的思想基础强化法治观念,
(一)突出法治的人民性。法治的价值在于满足和发展人的需要。
f新形势下,社会思想意识多元、价值取向多异、社会分工多样、利益构成多重,导致人的观念变化快、追求变化广、定位变化大、诉求变化杂,这就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为此,我们坚持把以人为本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始终,着力在普法中提升人的素质,在用法中规范人的行为,在执法中维护人的权益。(二)突出法治的基础性。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培养人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我们把应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绩效考核中来,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来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主题,在全市上下形成知法守法、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突出法治的方向性。法治和德治是有效管理社会的两种手段,结合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在全市端正方向、明确取向。在法治方面,着力在学法上抓深入、在用法上抓服务、在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