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428有必要控制最高转速的设备,经设备部门限速后,不得擅自调整超速;升降机、引车、叉车及其它安全设备,无证人员不得操作。43个人防护431员工上班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工作证,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生产现场不准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432非生产员工或非当班生产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穿裙子、高跟鞋、留长发(应戴工作帽);433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进厂,必须持乐清市防疫站健康证明,在职从事饮食工作的员工,总办每半年安排一次健康检查,不宜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44重大安全事故处理441对从事有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工作岗位员工,综合办每年安排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病决定;442禁止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工作,禁止儿童进入生产和工作场所;443由于与本公司有关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事故;444发生安全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为: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b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445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分为:a一般事故:轻伤,总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b大事故:重伤,总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c重大事故:重伤或至残,总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d特大事故:人员死亡或损失金额达10000元以上;446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事故程度接受事故的处理;446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要时,应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4462立即向单位主管报告,事故单位主管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446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见第条),发生事故的部门主管和当事人必须密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4464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4465以通报或其它形式教育职工;447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向部门主管(经理或值班经理)汇报,事故调查处理表,记录事故经过,具体按下面规定办理;4471一般事故,由当事人和班组成员、事故部门主管、设备安全管理员,在事故24小时内,进行事故经过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工伤认定和处理意见。事故处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