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旅游交通管理法规第一节旅游交通管理法规概述(自学)一、旅游交通的概念和特征二、旅游交通的作用三、旅游交通的主要方式四、我国现行旅游交通法规第二节旅游客运合同一、旅游客运合同1、旅游客运合同的成立2、旅游客运合同的生效时间3、旅游客运合同的终止二、旅游客运合同的种类三、旅游客运合同的形式四、旅客和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一)旅客的权利1、要求承运人履行客运合同2、依照法律规定享受减免费用3、按规定退票和更改客票民航机票退票规定旅客购票后因故不能成行,可到购票处办理退票。退票时,除凭有效客票外,还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之前要求退票,收取的退票费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决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机票价格的10;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4小时以内,2小时之前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2小时以内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在航班离站规定时间后退票按误机处理。如因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铁道部出台新的火车票退票费规定从2006年1月1号开始,铁道部将实行新的火车票退票费规定,按照新规定,所有退票费都按车票面额的20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原来的火车票退票费规定:退票费按应退票价,每10块钱收取退票费2块钱,不足部分按10块钱计算收费。举个例子,一张11块钱的火车票,按照过去的规定,10块钱部分收2块钱退票费,剩下的1块钱按10块钱计算也收2块钱退票费,总的退票费是4块钱,而按照新规定,11块钱乘以20,是2块2,四舍五入到元,最后的退票费只有2块钱。4、按照规定获得赔偿(二)旅客的义务1、支付合法费用2、接受相关检查3、遵守有关规定(1)应当持有效客票承运(2)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3)不得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
f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三)承运人的权利1、收取运输费用和服务费的权利2、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3、维护运输安全4、在一定情况下,拒绝承运旅客及其行李5、要求旅客赔偿(四)承运人的义务1、依法全面履行客运合同2、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3、提供正点、快捷、舒适服务第三节法律责任一、承运人的责任(一)航空运输中承运人的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