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8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月10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信息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行为表现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1
f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专业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说明:10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科学技术
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等规范的规定。电子文件和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有关规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