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出席才可以举行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参与决议且对决议未表示异议的董事要对公司负赔偿责任。√27、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属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法定职责。√28、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X29、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高于或者低于票面金额。X30、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转让时一经交付即发生转让效力。X31、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起三年内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32、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等事项。X33、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会计年度内每三个月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X34、曾经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3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7、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担保情况等主要事项。√38、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X39、公司合并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40、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41、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42、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分立后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43、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
f散公司。X44、公司解散时应当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45、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