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
(试行)
前
言
为认真落实“六个注重”,扎实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更加美好的新江苏,省经信委、省信用办在“十二五”期间将围绕“一个目标、一个主体、两个关键、三个服务、五个支撑”的总体思路,加快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出以企业信用建设为主体,组织实施企业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本规范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研究成果,借鉴吸收了部分兄弟省市的相关经验,力求符合江苏实际,形成江苏特色。本规范是省、市、县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推进企业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的工作标准和依据,是全省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南。企业应以本规范为标准开展贯标工作,贯标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市级示范企业,省级示范企业在市级示范企业基础上择优认定。
f一、范围、依据和定义(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有关企业信用管理基本概念的术语和定义、目的和作用、管理体系和基本操作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企业信用管理活动。(二)依据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GBT221172008信用基本术语GBT221182008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规范GBT221202008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企业信用管理方针:企业为实现信用管理目标而制定的一种指导纲领。2、企业信用管理目标: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3、客户资信管理:以客户信用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一套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统称。4、授信管理:对于授信对象的范围和授信额度、期限、条件等进行管理的活动。5、客户信用档案:在客户信用信息中对信用评估和决策
f有参考价值的记录资料。6、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应兼顾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自然、社会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具体工作要求(一)信用管理方针和目标1、信用管理方针企业管理者应确定信用管理方针并形成文件。该方针应与企业的其他方针相协调。企业最高管理层对信用管理方针负责并作出承诺。管理者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用管理方针能为本企业全体人员所理解和实施。2、信用管理目标企业管理者应规定与关键信用管理要素有关的目标,如适用性、性能、安全性和可信性等,作出承诺并形成文件。企业信用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