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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论文提高产品质量论文试论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范围的界定
摘要产品是产品质量法体系中的基本概念产品的定义及范围直接影响着产品质量法的适用。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产品质量法》出现产品范围过于狭窄的不足。针对以上不足文章提出扩大产品范围的建议并对现行的一些建议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产品质量法产品产品范围
产品范围的科学界定是一国制定《产品质量法》、《产品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产品范围的科学界定则无法想象一国的上述相关法律规范是否会科学完备。产品范围的科学界定更助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使其更容易获得法律的救济追究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
一、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范围的界定及其存在问题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第73条规定“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家技
f术监督局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以下简称条文释义第二条中规定本法调整的产品范围包括“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所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未经加工的天然形成的产品如原矿、原煤、石油、天然气等以及初级农产品如农、林、牧、渔等产品不适用本法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是指建筑物、工程等不动产不适用本法规定。不动产中的动产适用本法。”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不动产、初级农产品、电、气、热等无形产品、书籍等智力产品、军工产品以及服务都被排除于产品范围之外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些产品应该纳入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范围之内以更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范围界定的建议
针对我国《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范围存在的问题建议修改产品质量法时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对产品范围给予宽泛地界定将下列产品纳入产品范围内
一血液及血液制品
血液和血液制品不是同一概念血液是人体自然生长的而血液制品尽管来源于血液但却不同于血液它已经包含了经过工业加工的成分和内容所以血液制品完全属于“产品”的范围。①从传统上基
f于血液是未经“加工”的所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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