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及根据公司上述要求下发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合资生产汽车发动机厂房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㈠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㈡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㈢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1、企业负责人每周一到项目上进行周检查,每月底进行,一次月度综合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项目负责人要住在项目上便于对项目管理的决策和指导。2、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3、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研究处理。4、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5、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立即报项目部,严禁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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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力组织生产。6、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项目部主要领导报告。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