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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200511800【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民政部发文单位发布日期:2005118发布日期执行日期:2005118执行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2005年,全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依法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之后,全国农村基层进行的首次大规模群众性民主实践活动。做好这项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为此,现作如下通知:一、高度重视,及早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是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的增多,村民委员会选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对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既是好的机遇,也是新的挑战。各地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早作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依法运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的要求,层层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换届选举工作机构,通过召开例会、集体办公、调研督查、编发简报、汇报总结等形式,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省为单位统一届期、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实施。积极推广县(市)主要领导负总责,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基层领导责任制,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督促县、乡选举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做好选举工作。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的摸底调查工作。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村民委员会建设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分类指导方案。对干群矛盾较多的村、撤并村、近郊村以及群众上访较多的村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财清理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对清理和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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