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会做到在决策之前与对方沟通协商。其二,在面临危机事件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在应对危机事件时没有明确的分工,没有明确的规定非政府组织可以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四、非政府组织有效参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建议
(一)从国家立法层面来讲,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危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制度设计
当前,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危机治理,为了更好的与政府开展合作,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合作依据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国家可以通过制定《公共危机管理法》,规范的说明公共危机的应对程序和办法。将非政府组织的危机治理参与权以立法形式给予明确。并在法律中规定各类危机治理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加快制定与完善《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管理法》、《结社法》、《行业协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完善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有效指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危机治理工作5。再者,应该建立相对应的激励保障机制,以此来提高非政府组织发展的竞争力和持续性。
(二)从非政府组织自身来讲,应坚持自我完善,逐步提高危机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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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的说,我国部分非政府组织目前还不具备危机治理参与能力。原因是其自身能力还不够。鉴于此,非政府组织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的先进管理经验,实施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管理。逐步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6。另一方面,需要采用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招聘、开发、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建立工作评估体系,注重培专业化的管理和领导人才。坚持“庸者下,能者上”的理念。另外,非政府组织还应该高度重视其自身形象的塑造,因此要在实际的志愿工作当中积极努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获得更多的社会关注与支持。从而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危机应对能力。
(三)从政府层面来讲,要尽快建立并完善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危机合作应对机制
首先来讲,政府部门应该组织成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机构。这个机构的领导组成人员应该由政府官员和非政府组织的骨干共同组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作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以兼职的方式任职。当危机出现时,合作机构工作人员应立刻到位,快速组织分散的社会力量,以便迅速展开危机应对工作。接下来,可以考虑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前提下,建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危机合作沟通平台。通过网络合作平台拓宽两者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的渠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