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还建地块工程规模:约万平米(其中:塔子湖村还建房约4864万、还建方地下室约平米)。以上建筑面积最终均以房产局实测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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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筑面积为准。原协议约定的城管局还建办公房约25000及地下室5000的
建设费用及代建主体由K5地块受让方(武汉泽健实业有限公司)与甲方协商确立,不属于本协议约定范围。
代建项目用地情况及指标:(详见附表)
二、代建开发范围
21甲方委托乙方具体实施以下代建开发工作:
(1)开发前期:规划方案报建、审批。
(2)项目前期:设计、监理、临时水电、场地平整等。
(3)建安工程:桩基、建筑安装、建安工程设备安装等。
(4)配套工程:小区内给水、排水、市政道路、园林绿化、供电、
煤气、消防及楼宇对讲等。
(5)其他还建房建设相关工作。
三、代建开发总价款及结算
31该还建房项目建设费用,按照甲、丙方签订的《武汉市江岸
区塔子湖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的
约定,丙方承担
万还建房及地下室的建设费用,建设费用标
准为不超过3000元,即最终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该
总价款为总价包干价。
32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包干价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建筑面积
最终按照政府房产部门测量并核发的产权证所载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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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代建项目办理规划验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如无故逾期,则视为甲方违约,并以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报审的总价款(乙方须确保该总价款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总价包干价)为准进行结算。
四、建设费用的支付方式
4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指定银行,以甲方名义设立三方共管账户,该共管账户仅用于流转改造项目还建房建设资金。
42乙方按每月施工形象进度对应完成建安工程量,向甲、丙方报送进度款预算以供甲、丙方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丙方将对应的建设费用打入三方共管账户,甲方审批后与乙方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43建设费用支付进度原则如下:(1)各宗还建土地《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或规划审批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5;(2)建筑工程出正负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0;(3)高层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完成50(约16层),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0;(4)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封顶,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30;(5)建筑砌体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1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