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理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行政处罚流程图
行使依据:1《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第六十九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79号)第六十七条。3《沈阳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06年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八条。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第十九条
f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日常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上级交办
要求必须二人以上持证并亮证执法,同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机构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负责制作立案审批表,经执法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
提出立案建议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调查并补充相关证据(5个工作日)
分业务委领导审批是否立案负责制作询问笔录或现场勘验笔录,在询问笔录中必须有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记载
由法规科对询问笔录,行政立案审批表的审查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法规处分别根据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合格后,报请站长审查签字,报请(业务行政等证据及资料对处罚适用法律,程序,幅度等进行核审管理部门和委法规处进行核审)(10个工作日)负责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同时制作《案件处理审批表》,重大违法案件(对公民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在1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对法人或其它组织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在10万元以上)经分管业务委领导审批后报案件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讨论;非重大违法案件经分管业务领导审批后,由政策法规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期间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的,制作《陈述、申辩笔录》或召开听证会由分管法制委领导召集案件执法人员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组成人员讨论研究《行政处罚决定(草案)》,委法规处负责制作《案件讨论笔录》委政策法规处就案件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研究确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提请委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委领导)书面审定
执法部门根据法规处核审意见制作《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提交委案件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讨论研究《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
请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书面审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委政策法规处制作《行政处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