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担率,既不能正确反映政府所能支配财力的程度,也难以进行宏观税收负担的国际比较。因此,根据政府取得收入的统计口径不同有必要将我国宏观税收负担分为大、中、小三个统计口径来分析: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可以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收负担。2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可以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收负担。这里的“财政收入”指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预算内的非税收入。3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可以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收负担。这里的“政府收入”指的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获得的全部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的财政收入,而且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机构的预算外收入。在这三个指标里,大口径的税收负担是最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集中财力的程度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而中、小口径指标则更能表明政府调控能力的强弱。因此在分析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时候,我们要将这三种口径的指标综合起来进行考察。(二)合理的宏观税收负担的界定一般来说,衡量、判断一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是否合理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能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否与GDP保持同步或略高的增长;能否保证政府实现其职能的基本财力需求;是否被社会普遍认可、接受,体现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不应高于国际上同等发展程度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从理论研究上来说,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供给学派经济学家阿瑟拉弗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有关税收负担与税收收入的曲线,即著名的“拉弗曲线”。
图1拉弗曲线
从图1可以看出:
f1在一开始时提高税率可以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也就是说加重税收负担可以提高政府的税收收入。但到了一定税率水平或者是一定的税收负担水平以后,税收收入与税收负担成反比例关系,这是由于过重的税收负担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使得税收收入减少。这说明,高额的宏观税收负担不一定带来高额的税收收入,而高额的税收收入也不一定要提高税收负担。2取得同样的税收收入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税率。图中的A点和B点,C点和D点,虽然是采用了不同的税收负担,但所取得的税收收入是相同的。然而A点和C点表示的是在较轻的税收负担下的经济的较高增长,B点和D点表示的是在较重的税收负担下而的经济的较低增长。这说明税负过高会给经济增长和政府收入带来消极的影响,结论是较低的税收负担能够推动经济增长。3可产生最大限度的税收收入的点为E点(并不是50%),偏离此点,无论税率提高或降低,生产和政府收入都会下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