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的成效,并形成与之相对应的激励和问责机制。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
fxx日报记者:全会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您认为,建立这一制度,有何意义,需要注意哪些问题?xxx:全会提出的这一制度有助于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实现法律职业人的良性流动,进而提升我国法律职业化的水平,促进法学理论的发展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因为无论是立法工作者,还是法官和检察官,其均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社会阅历,而法学专家和优秀律师具备这些条件,可以做到科学立法和公正司法。但要建立这一制度,还需要明确以下事项:一是明确招录的权限,即明确具体实施招录的主体及其权限范围,其中既要考虑招录单位的权限,也要考虑律师以及法学专家所在单位的权限,以保障招录的合法性;二是明确招录的条件,即建立招录的准入制度,明确符合哪些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家可以被招录,以保障招录的科学性;三是明确招录的程序,即建立招录的程序制度,明确规定招录的方式、流程,以保障招录的合理性;四是明确保障条件,即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明确规定律师和法学专家被招录后的福利待遇和岗位职级等问题,解决被招录人员的后顾之忧,调动法学专家和律师进行职业交流的积极性,以保障招录的持续性。稳步推进司法与行政管辖适当分离xx日报记者: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
f检察院。您认为,我们应如何结合xx省实际,推进这项工作?xxx:四中全会提出跨行政区划设立司法机关,是中央“关于探索建立司法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制度”的深化和细化,也是解决当前司法体制症结和治理司法地方化的关键所在。因为司法体制实行司法管辖区与行政区划高度重合的体制,地方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受制于地方,这就给地方政府干预司法活动提供了空间和土壤。而跨行政区划设立司法机关就可以减少其对地方财政的依赖,降低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预司法的机会,以做到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跨行政区划设立司法机关,其实质是根据案件数量和人口数量为依据划分司法管辖区,但这一制度的实施难度大,需稳步推进。xx省行政区划少、面积小,且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因而可考虑通过如下步骤推进跨行政区划设立司法机关这项工作:一是建立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减少地方政府的影响。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