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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坪乡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育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乡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小学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黔教法发〔2011〕152号)和《兴义市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乡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通过课堂教学方式,认真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提高教师认识、更新观念,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使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树立爱国意识、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帮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因此,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成立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顺贤(乡教辅站站长)副组长:蔡发晶(乡教辅站工作员)成员:张志刚(乡教育工会主席)刘朝寿(乡教辅站会计)邓美逸(教辅站工作员)李应勇(乡中学校长)明宽胜(乡中心小学校长)陈应能(田湾小学校长)张官明(丫口寨小学校长)
f李光祥(龙滩小学校长)王忠勇(丫溪田小学校长)张光荣(长湾小学校长)吕天立(石笋小学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辅站,张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刘朝寿、邓美逸。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全员培训。2011年8月,组织全乡教师分片区全员培训。第二阶段:自学。2011年8月至9月,教师通过网上下载学习资料、网上互动和《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及配套的《教师法制常识》进行学习,掌握学科渗透法制教育的相关知识与具体操作方法。第三阶段:课堂教学渗透。2011年9月开始,教师通过课堂教学方式,开始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各学校通过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及教师个人备课等方式把法制教育知识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第四阶段:检查与总结。每学期末,各学校将对教务(导)处、教研组、各教师落实这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三、实施办法1、各学校教务(导)处、教研组、科任教师在每一学期的学科教学工作计划中要有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相关安排和具体要求。2、各学科教师的教案中要有渗透法制知识的内容,特别是规定的渗透点必须有法制知识的渗透内容。3、各学校要通过教研活动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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