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2)创新创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创业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包括商业策划活动、市场营销、创建电子商务网站、乡镇、村(街道)或企业任职、以及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或兴趣爱好试办公司、产品推销或合规合法经营活动等。系内专职老师和部分兼职老师每人每年指导一定数量(510人)本科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3、专业相关的调查、调研专业相关的调查、调研是指学生在假期或课余时间进行的与本专业性质、内容有关的专业性的调查、调研,并撰写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系内专职老师和部分兼职老师每人每年指导一定数量(510人)本科生进行专业相关的调查、调研。4、假期打工假期参加社会的经营性实践活动。5、系内与专业相关的比赛、竞赛积极参加系内举办的学术性的、专业性的比赛、竞赛,获得名次。6、院系报刊编辑、策划、供稿等参与与本专业性质相关的院、系报纸、刊物的编辑、策划工作;积极供稿并被采用。7、院系网站供稿积极为院、系学术活动、与专业相关的学生活动或大记事等活动撰写稿件,积极供稿并被采用。8、参加学院及以上级别的各种比赛、竞赛获得的奖项,按学院相关规定认定创新学分。9、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各类资格认证考试取得合格证,按学院相关规定取得实践学分。(四)专业实践时间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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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系内通过校、地、企合作建立的专业实训基地等单位中各岗位的实践,集中安排在第六学期进行。2、项目训练可在第二、三学年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可在第一、二、三学年进行。3、专业相关的调查、调研可在第一、二、三学年的假期或课余时间进行。4、假期打工主要在第一、二、三学年的假期进行。5、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各类资格认证考试,需在在读期间获得合格证。6、系内与专业相关的比赛、竞赛;与本专业性质相关的院系报刊编辑、策划、供稿等;院系网站供稿在在读期间均可参加。(五)专业实践的考核及成绩评定1、院系内外专业实践基地各岗位的实践:一周(5天,每天6小时)计1学分,此项不超过6学分。2、系项目训练、创业实践活动:(1)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承担项目的一般任务,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者每学期可获得1学分。(2)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承担项目的重要任务,经指导教师认定合格者每学期可获得2学分。(3)学生独立承担某项目或者负责完成项目中相对独立的部分,经指导教师认定合格者每学期可获得3学分。项目训练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累计一般不超过6学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