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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第47号令)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危害,减少损失,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一、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1、根据本单位各车间岗位存在的严重职业病危害及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作业场所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1)生产车间(可能发生噪声,粉尘事故)2、本单位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级别为:(1)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2)较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二、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一)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总指挥企业负责人(一般为董事长、厂长、经理等)副总指挥:企业副总(一般为副厂长、副经理,应包括分管副总)指挥部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财务部、保卫处、办公室、行政后勤、车队)、各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医务人员
f(二)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单位,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三)职责1、指挥领导小组:(1)组织制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考核救援人员的业务能力;(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各项准备工作;(4)设置和审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5)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抢救,物资调配及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6)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2、领导小组办公室:(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2)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3)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4)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抢救;(5)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疏通撤离通口,撤离作业人员;
f(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材料、设备、工具等;(7)配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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