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7)哪类城市低收入家庭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1)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2)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8)经济适用住房能否用于出租?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9)对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应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根据规定,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不再办理审批手续。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后,新的购房者直接办理出让手续,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坐落位置标定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10)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哪些注意事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房屋登记、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租赁备案登记时,要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房地产基础知识培训之廉租住房的两大相关问题解答
(1)廉租住房实行什么样的保障方式?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