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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两防”专项整改行动的通知》(重庆府安办发201312号文)文件精神,并结合以下标准编制:①《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③《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④《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⑦《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防护规定
⑴施工需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不戴安全帽、赤脚、穿高跟鞋、

f拖鞋,严禁进入施工现场;⑵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要系好下颌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4050mm),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禁止使用。⑶工地安全员每天必须巡视检查,凡有不按规定正确配戴的,按违章违纪处理,除批评教育外,并处以每人次50元的罚款。安全组按其使用期限,检验安全帽主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坚决予以淘汰。⑷必须购买具有产品合格证的产品,购入产品经验收合格后准用。⑸安全帽应不贮存在酸、碱、高温、潮湿等场所,禁止与杂物混放。⑹使用期限:塑料不超过2年半,玻璃钢橡胶不超过三年半,施工队按期进行抽测,不合格的予以报废,并将抽检情况上报公司。⑺高处临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具体规定如下:①凡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②重点检查搭架子时及修理塔吊、井架时的人员配戴情况。③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不准将绳打结,不将挂钩直接挂于安全绳上。④各部件不许任意拆换,更换新绳加绳套,使用两年检测一次。⑤对频繁使用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新绳。
4、高处作业
定义: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41基本规定
(1)高处作业前,由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针对高处作业的特点,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设施、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f(3)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证件。作业前,项目部对登高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符合要求时方可安排作业。(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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