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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f公司
部门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
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7、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
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
能。
公司(盖章)
年月日
f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为了规范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2、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
(1)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3、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第二项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交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4、本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要进行变更申报。5、单位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6、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
f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7、公司
部门负责企业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部门负责人
为主要责任人。
f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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