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损害、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防护措施等。3.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告知劳动者。4.将本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如实告知劳动者。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上报所属辖区监督管理部门。6.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f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1.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其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2.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和经费预算。3.负责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和人数的核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的制定。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结果,确定劳动者的作业工种。(二)人事主管部门:配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二)采购部门: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报告本单位所用设备、材料的职业病危害情况。二、上岗前体检的管理(一)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和转岗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人员。(二)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f三、职业禁忌症的管理(一)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四、在岗期间体检的管理(一)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1.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2.虽不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业场所未隔开,防护设施未到位,导致与直接接触劳动者同样的或几乎同样的接触的劳动者。(二)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三)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应当妥善安置。(四)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五、离岗管理(一)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对象为:准备调离或脱离原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二)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
f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三)劳动者离开本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复印件,本单位将如实、无偿提供,并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