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终止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r
(八)记者: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工资”指的是基本工资还是所有收入?r
梁枫:《劳动合同法》中,详细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当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当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当劳动合同终止时,等等,不一而足。r
然而,很多用人单位对于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却往往有不同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单位对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中往往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细分不同的构成。因此,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支付和以工资总收入为基数支付相比,会存在较大的差异。r
【劳动者对策】r
劳动者应该懂得,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的“工资”应不仅仅限于“基本工资”。r
(九)记者:什么情况下劳动者无需支付“培训费”,用人单位不得约定服务期?r
梁枫: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培训,用人单位自身拥有专门的经费,劳动者是无需支付培训费的。r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方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方式,约定劳动者在接受该培训后,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未满而辞职时,应支付违约金。现实生活中,该违约金往往即当初用人单位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如劳动者违约时,其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r
【劳动者对策】r
对于劳动者来说,必须认真区别对待上述不同情况,才能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
(十)记者:法律对“竞业限制”有什么限制?r
梁枫:《劳动合同法》对于基于劳动者需其所知悉、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守秘密的义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实行“竞业限制”,即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
【劳动者对策】r
“竞业限制”的实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