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奖惩办法
为全面落实“平安校园”创建文件精神,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谁岗位,谁负责”的原则,增强广大师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促进学校管理上水平,特制订本考核方案:1、考核对象:各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食堂工作人员。2、考核内容:(1)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班级不少于两节主题班会,出两期以法律知识,安全知识为主的板报,每天坚持上20分钟安全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内容、有教案。(2)安全日常管理:坚持每天对自身负责的班级、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学生携带的刀具、火种等进行集中收缴,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或上报解决,坚持做好值班工作,加强各时段的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或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3)安全教育活动:A、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安全教育周(月)知识活动。B、按要求组织安全演练、安全检查。3、考核办法:(1)各负责人、教职工能按要求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检查时未发现存在问题,资料完备,上交及时,学期或年终考核加20分,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2)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合格或晋职:
fa、不能履行安全职责,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b、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伤害的或财产损失的。c、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受伤害或引起不良影响的。d、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
湘水镇红旗小学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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