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施工作业
安全管理制度
二零一六年元月
f目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总
录
则1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1外来施工人员管理3考附核3则4
f湖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施工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及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湖北
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公司外部单位或个人承接的基建施工、设备安
装调试及大型维修、工程改造、房屋装修装饰施工、设备厂房拆除、各类物资及废弃物清运等外来施工或作业单位(以下简称“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三条管理职责
1外来施工单位是项目施工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各项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实,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公司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对施工安全管理负责,负责该项目的安全措施落实、日常检查及管理;施工现场所属的生产车间、部门必须以《施工作业禁令、区域危险源及应急防护措施告知函》的形式书面告知区域危险源并协助安全管理。3安环部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督查督办,有权对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及车间进行通报考核并责令停工,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第二章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
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及施
工安全技术方案到安全环保部备案,并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指定施工作业项目安全负责人。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
人员,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公司主管部门,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作业技术规范、及施工作业场所的《施工作业禁令、区域危险源及应急防护措施告知函》等。第七条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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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服从公司的
f湖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来施工作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
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其所在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应遵照“管
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施工中要带头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