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
存档。5、取芯前实行农村公路核验工作会议制度,由局纪委及相关人
员参加。6、核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厅下达的农网取芯核验项目清单进行现
场项目核对,并应由县区交通局指派一名熟悉线路的专业技术干部配合(股长及以上人员)做好线路核实。
7、项目外观核验应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取芯核验有关规定执行,丈量实际里程时,汽车里程表应选择已知长度路段进行标定。
8、现场取芯时应严格按照随机确定的起点桩号进行取芯,并按要求做好芯样封存及移交工作,原则上同一位置不得重复钻取。
9、现场核验记录应真实、规范,取芯人员应在记录表上及时签字,并请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局随行人员进行签名确认。
10、现场核验过程中若遇到个别特殊情况而无法作出决定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请示,并在核验记录上保留必要的记录。
11、对于送回的芯样,检测中心在核对前应电话告知局纪委人员(政工部),局纪委视情况对芯样的接收核对情况进行监督。
12、芯样到试验室后,编号采取盲样处理每次编号人员不少于两名。盲样结束后,编号人员应即时将盲样记录放入专用保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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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3、芯样的室内试验人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试验人员23名为一组,试验结果当场记录当场签字,现场取芯人员不得参与试验。芯样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即时将芯样试验记录放入专用保管箱。
14、试验结果的编号转换在最终结果上报前1-2天内,由局纪委和中心共同开启专用保管箱进行数据转换。数据转换由专人负责。
15、取芯核验人员应及时进行数据结果的整理,及时上报,并做好存档工作。
16、现场人员应耐心做好农网取芯核验政策的宣传工作,以公正、公平的态度认真负责做好每一条线路的核验工作。
17、参与人员应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做好对外保密工作。18、参与人员应坚决杜绝人为变通、弄虚作假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收及从中收取好处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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