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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庄中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管理,严肃教师队伍纪律,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师法》、《菏泽市教育局关于教师请、销假制度及处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出勤时间界定:教师的考勤时间为:上午13节,下午14节。二、出勤地点:教室、办公室、功能用房三、考勤纪律与办法:1、上班期间,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串办公室、聊天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等,一经发现严肃批评。2、教职员工因病、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要说明理由,批准后方能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作旷工处理,若有课视为旷课处理。3、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上课期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一经发现将按早退处理,时间达1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处理。4、当堂有课的教师,必须于第一次上课铃响到达教室,提前做好上课准备,不得无故迟到或因延迟造成缺堂、空堂现象;不得拖堂。5、教师上课期间应坚持40分钟守班,若因教师离开课堂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该科教师负责。6、坚持签到巡课、查岗相结合的办法,学校每天每晌保证查岗1次,值班人员不定时巡课、查岗并做好记录。查岗结束后,查岗记录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7、查岗时不在岗者,视作旷工,有课不在课堂者视为旷课;如5分钟内本人向查岗教师说明理由,视为到岗。8、教师必须自觉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校内外各种教研(含师资培训)活动及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若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旷课。9、因公出差、外出学习等办理公事的人员,须事前写好请假条,视作到岗,考勤教师需在考勤表上注明因何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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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第一节有课教师因突发事故迟到者,应及时打电话通知本年级组长调课,确保不空堂,到岗后补写请假条。三、请假规定及程序:(一)请假规定:1、事假每月累计超过3天、每学期累计超过10天、每学年累计超过15天者(请假7节算一天,每查一次按15节计算,旷工1节按事假2节计算,旷课一节按事假4节计算),取消本学期一切福利待遇;事假每学期累计达到15天及以上、每学年累计达20天及以上者,不得评优评模、晋级晋职,竞聘上岗时优先落聘等。满勤者,在评优评模、职务晋升、岗位设置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2、婚假、产假:参照国家法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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