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要求之一。
司法警察形象的塑造,可以保证检察工作顺利进行,因为司法警察形象塑造的要求中包括了健全办事机构,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同时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参与办案,这些要求能从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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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上提高司法警察的工作效率,建立合格高效的司法警察队伍,切实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司法警察形象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开展司法工作对司法警察的各项要求也越来越高,警察的言行不当也越来越容易引起广大群众的误解或纠纷。因此,只有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更好地实施依法治国的方针。
(四)加强司法警察形象建设是树立新形势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的需要。
加强司法警察形象建设,有利于不断促进司法警察与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沟通,实现司法警察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在与群众密切接触中树立和改善司法警察形象,在经常沟通与交流中达到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从而树立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使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针在新形势下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五)塑造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是借用社会力量解决警力不足的有效途径。
随着社会发展基层警力紧缺已经成为制约司法工作发展的“瓶颈”之一。基于我国财力和物力,大量增加警察数量来满足警务需要和社会需要是不现实、不科学的。因此无增长改善论成为国内外解决警力不足的共识。无增长改善论就是在不增加警察数量的情况下努力提高警察素质,从而增强警力的理论。这与塑造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的内含与外延不谋而合的。
(六)塑造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是应对入世与国际警务接轨的客观要求。
国际合作在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我国市场体制、法律体系以及各种相关的管理机制逐渐与国际接轨政府职能迅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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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变,国民素质快速提高。这些都对警察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国际警务合作的广泛深入,对当代中国警察工作开展的方式、信息交流渠道、沟通协调途径都提出了更为具体、更为国际化的标准。上述问题的解决必须要着力塑造好司法警察的形象,切实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提升国际影响力,实现与国际警务接轨的目的,达到有效合作。
二、司法警察形象塑造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当前司法警察队伍的主流形象是好的。司法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