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技院字〔2012〕4号
关于印发《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实施细则》、《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办
法》的通知
各部门:为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国家级高技能人
才培训基地建设,现将《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实施细则》、《衡阳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技师学院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项目
通知
发:院领导、各部门
衡阳技师学院党政办公室印
2012年3月20日
f(共印45份)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施并通过验收,根据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计划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我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体目标是:以衡阳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学宗旨,在改革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办学模式、创新教育内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改革评价模式等方面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和创新,迅速提升学院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在衡阳市乃至全省、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第三条我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采取学院、项目工作小组两级管理模式,即学院统筹安排与指导,项目工作小组组织落实与实施,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全程监督、定期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第四条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学院各领导分工合作,具体责任明确的管理机构,接受上级部门指导,统筹规划和组织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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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成立由学院纪检书记为组长,企业专家、纪检监察室、工会、财务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督查小组,督查监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进行阶段性建设目标的检查和验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与进度监控,并定期向全院通报和公示。
第六条成立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