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鉴于:1、乙方承认,由于受聘于甲方(包括接受甲方提供的培训)可能充分接触公司
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经营和业务,同时和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应商有广泛的往来;
2、乙方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者之后若向公司现有或者潜在的竞争对手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将会使甲方处于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严重损害甲方的利益。乙方进一步承认,在其受聘于公司期间或者之后,如乙方自己从事或者在其他单位从事竞争业务,将会严重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且不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同业竞争;
因此,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甲方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为本协议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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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所有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
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竞争业务”:指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相同、相类似的业务,或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构成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保密期限”:指乙方应当保守秘密的时间。“关联公司”: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离职”:本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