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2011年,普陀区住建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同时,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局纪委的监督作用,“发展、围绕平安、和谐”这一主线,坚持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抓手,紧密结合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着力从源头上、机制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1、领导重视,部署周密,责任明确。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年初我们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就抓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安排,根据人事调整,对以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人员调整,制订年度工作实施计划、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和建设系统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同时在分析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的情况下,针对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研究制订了《建设局党委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将责任目标细化分解,明
f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层层明确各自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完善和推进具有建设系统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构建工作。我局结合《建设局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制订了《2011年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要求局属各部门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建立有效的惩防具体办法,提高惩防体系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组织党员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着重抓了以下工作:一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送干股等问题。二是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登记报告制度,严禁发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