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药业内部承包经营协议书
甲方:乙方:,男(女),族,年月日出生,家庭住址: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为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地区),负责地区办事处的级经理。
f第二条乙方自愿选择以承包经营的方式经营甲方指定产品,并在指定区域内的销售,具体销售区域(县、区)为。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有培训指导的义务。第四条双方约定,乙方通过销售大包取得的销售提成,提成具体比例由经营方案规定,经营方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含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下属人员的工资、费用、自身的工资、各种费用等。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还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甲方为乙方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如果乙方拒绝办理社会保险或者其他原因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又通过仲裁、诉讼等形式请求甲方补交社会保险费用的,甲方有权利依照本协议通过诉讼要求乙方返还与社会保险费用等额的,多发放的销售提成款。
f第五条乙方收入按公司年度营销大纲中相关规定执行。省总、地总、县总均实行底价承包政策,省总底价与地总底价的差额归省总;地总低价与县总底价差额归地总;县总赚取县总底价与供货价的差额。提成(差额)的支付方式采取月结方式,每月乙方将已销售的货款全部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额一次性付给乙方。底价承包:是指一切市场开发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房屋水电费、交通费、大店进门费、冲货补偿费及罚款、交通费、上车费等,乙方不得挪用货款开发市场。各级经理在市场上的铺货不能结款
的风险(含企业倒闭)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省总实行省总底价承包政策,省总是本区域内第一责任人。省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由省总承担(包括下级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等);省总享受省总底价与地总底价的差额,一切经营费用、损失、责任由省总承担。省总对地总、县总等下面的欠款由省总承担,对在甲方办理了相关入司手续的,甲方协助清缴欠款,对没有办理有效相关手续的,证据链不齐的欠款,省总自行清理。第七条地总实行地总底价自主经营承包责任制,地总是第一责任人,地总对本区域内发生一切费用、损失、意外风险及责任均由地总承担(包括下级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等);对其下面县总的欠款由地总承担,手续齐全的甲方相关部门可以协助清理,不能清回的由造成损失的本级负责人承担,上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