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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项目项目管理要点
f项目管理要点
1合同管理要点11勘察设计合同管理要点111目的与适用范围
(1)为了促进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勘察设计合同包括设计、勘察等合同(协议)。(3)合同管理范围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归档和合同章的保管等。112合同的订立(1)订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2)合同必须具备标的、价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保护和归属等主要条款。(3)合同原则上由经办部门起草,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可以由法律顾问或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起草。如由对方起草合同,经办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4)对勘察设计分包合同,由经办部门对拟签约对象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技术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有对合同的履约能力,并查证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资格。(5)合同的订立严格按生产经营的相关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各环节评审过程采用会签评审。必要时采用会议评审方式。(6)合同会签评审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履
f行方式及期限;合同价款;合同双方权利或义务特别增加或减少的约定条款;违约责任;知识产权保护和归属;
(7)合同会签评审中,经办人员应根据每个环节的评审意见对合同初稿进行修改,待全部环节签字确认结束后,即形成正式合同文本,到经营计划部加盖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代表章)方能生效。
(8)合同签订应使用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况下也可用公章代替。(9)合同经双方盖章生效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扫描合同文本和上传扫描件,并将合同正副本各一份提交经营计划部办理合同登记手续。113合同的履行(1)合同签订后,经办部门应负责合同履行的跟踪工作,做好合同履行期限、进度控制、技术质量、验收、交付、资金出入账等的动态管理工作。(2)经营计划部应建立合同台账,财务管理部应建立收付款台账。(3)财务部依据合同履行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未签订合同的。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没有按规定的付款审批程序签字认可的。(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申请收款,应发起总院财务管理的申请开票流程;申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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