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条:凡自愿加入本社团组织且道德品质良好的说所有爱心人士经登记后均可成为本
社团成员第二条:社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下)〈一〉:积极培养自己的优良的道德品质,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意识。〈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处理好社员关系。〈三〉:在生活中热心帮助他人,自觉维护社团形象。第三条:〈一〉:社员有权力参加社长、副社长、部长、副部长以及负责人和干事的选
举和被选举。参加被选举时应向选拔组提交申请,并最终在社团会议通过后才能生效。〈二〉:社员有权对社团工作和建设提建议对不满之处通过正确途径提出抗议。〈三〉:社员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力,但应向社团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纪录留挡。
第二章:社团制度第一条:本社团制度经研究并于2006年月日正式实施第二条:本社团制度适用所有社员,不分职务、级别。第三条:社团实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四条社团内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对抗部门对抗以及权力对抗第五条社团社长、部长任期周期为一年半副社长、副部长负责人、干事任职周期为一年第六条对不执行社团的决议不积极参加社团的活动和做有损社团形象等直接或间接对社团的近期或长远构成损害的社员应按照社团积分管理办法来执行第七条对理事会成员、副部长、负责人和干事以及普通社员的选拔、奖励和处分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团会议上通报第八条所有社员有权参加各种社团会议主动调查了解理事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财务状况第九条理事会、副部长有权制定并修改社团制度并在起内部会议上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章理事会职责一领导、组织、协调社团内外各项大型活动二听取、审查、表决活动方案三讨论决定社团内外重大问题四修改、制定社团章程和制度五负责组织选举活动六接受社员和非社员的建议和投诉并且作出回复七:理事会会拥有并行使下列职权:(1)通过大会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由3/4成员出席,并由出席2/3以上的人同意表决方能通过并生效。)(2)选举、更换社团主要负责人及社团主席提名或社团成员联名推荐的各部负责人。
f(3)决定社团合并重组等其他重大事项。第四章:社团机构一:社团设置以下机构部门,并由其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社团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社长助理(一名)、秘书处、财务处、宣传部、组织部、助学部、联络部。正副主席与六部(处)负责人组成社团的执行机构,领导开展社团日常工作,并对成员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