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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对公司员工笔记本电脑的损坏进行鉴定。(2)笔记本电脑使用者承担管理和维护职责。在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有信息管理部负责鉴定及维修事宜。(3)维修时须认真填写维修记录。(4)当笔记本电脑配件更换或升级时,确保台账内容与笔记本电脑的最新同步。(5)电脑发生故障3年以内,可由公司统一维修,费人为因素造成的维修费,在保修期内由供应厂商承担,超过保修期的由公司承担。超3年或属于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等个人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有使用者承担责任及维修费用。
8、使用者必须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笔记本电脑,若在三年内因使用原因造成电脑损毁、丢失、被盗等,使用者补足电脑余值(电脑原值已提折旧金额),公司另购电脑给使用者使用。
9、笔记本电脑的更换公司配备的笔记本电脑更新年限为3年,超过此年限的电脑将被列入更新计划。
五、笔记本电脑的折旧1、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折旧期限为三年,三年的折旧率分别为30、25、25。折
旧自购买之日起计算,一个折旧年从某年对应的购买该电脑的日期起,到次年同一天止。第一个折旧年每月折旧率为25,第二个、第三个折旧年买月折旧率为208。不慢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2、笔记本电脑整机丢失,须填写《丢失声明》,并根据当时的折旧情况按价赔偿。
f3、《丢失声明》有财务部存档,财务部根据《丢失声明》从使用者工资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六、公司已购笔记本电脑的处理1、对能够正常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笔记本电脑归公司所有,公司准许原使用人继
续使用。2、对能够正常使用且使用期限一年以内的笔记本电脑,按照电脑折旧净值的20由使用者
向公司交纳保证金,电脑使用满三年后按照上述相同管理办法处理。七、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1、电脑使用者必须采取加密等措施,自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将公司经营
数据、经营政策、管理制度、财务数据、技术设计等设计公司经营管理的数据向外界泄露,否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及触犯法律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2、公司重要资料、经营数据和管理文件应当及时备份,或者采用光盘、移动存储进行机外备份,笔记本电脑内保存的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及时删除不再使用的公司资料。3、个人电脑发生丢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以减少损失。公司保留追究由于使用者遗失电脑导致公司资料泄密的相应责任。八、其他事项规定笔记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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