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启动我院应急系统,各科室、各部门应按照相关制度流程紧密协调。保证应急工作中上下联络、人员疏散、消毒隔离、防护、现场保护和调查、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取样等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必要时由防保科或院感科按流程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2)或卫生监督所报告,(三)执行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等,各专业及相关人员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四)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五)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六)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将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七)各单位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未履行突发事件监测职责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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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指挥部调度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三、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协调流程
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抢救等
紧急危重患者抢救,120急诊科负责院前、院内急救,开通急诊绿色通道
突发紧急情况、公共卫生事件
首诊或主管医师,快速评估病情,按规范进行处置
正常上班时间
非正常上班时间
特殊情况下
需要多科处置的按规定邀请相应人员会诊,协助抢救
通知相关职能科室
通知总值班
越级上报
其他科室紧急援助
应邀人员在10分钟内参与会诊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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