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A缺席一次扣20分。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20分。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0分。③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部长扣20分。
f④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0分。⑤参加学生会活动,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的扣20分。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A无故不参加者:扣20分。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10分。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5分。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30分。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30分。三、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40分。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40分。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40分。四、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40分。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0~40分。
f五、自律委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并以展板形式予以公布。六、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十四章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二、奖惩标准如下: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成员,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每月之星”加10分计入下月考评。2惩罚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B开会不认真者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20分。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20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30分。
f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r